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本次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协议。上述购销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次《购销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收到与天津赛能气体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赛能气体”)签署完成的《购销合同》。天津赛能气体向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采购99.999%氪气,合同金额为5,060,000.00元(伍佰零六万元整);采购99.999%氖气,合同金额为551,630.00元(伍拾伍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总金额5,611,630.00元(伍佰陆拾壹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赛能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1559478419E
法定代表人:李金珏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集装箱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服务;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与天津赛能气体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购销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天津赛能气体向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采购99.999%氙气,合同总金额为4,247,200元。除以上交易外,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其他任何交易。
展开全文三、购销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天津赛能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乙方:岳阳凯美特电子特种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1、品名、规格、纯度、总额
(1)产品名称:氪气;
规格型号:≧99.999%;
合同金额5,060,000.00元(伍佰零六万元整)(含13%增值税)。
(2)产品名称:氖气;
规格型号:≧99.999%;
合同金额551,630.00元(伍拾伍万壹仟陆佰叁拾元整) (含13%增值税)。
2、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
交货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七里山
运输及保险方式:甲方至乙方仓库自提,运输安全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结算方式及提货要求
付款方式:银行电汇。
提货要求:合同签订日后,15天内将货物提取完毕,提货时需提前3天通知乙方。
四、合同的审议程序
以上《购销合同》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购销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凯美特电子特种气体公司与天津赛能气体签订购销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购销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上述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六、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购销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资料
1、《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