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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形式喜鹊的叫声

   日期:2023-08-23     浏览:45    评论:0    
核心提示: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证券金融公司组织形式一般为,以及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形式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本文目录一览:1、在世界范围内,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以哪种为主?具体一些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证券金融公司组织形式一般为,以及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形式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在世界范围内,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以哪种为主?具体一些
  • 2、我国证券交易所有哪些组织形式?
  • 3、香港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 4、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 5、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 6、证券交易所有哪些组织形式
在世界范围内,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以哪种为主?具体一些

会员大会。

证券交易所设委员大会、理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员大会为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的职权主要有:制定证券交易所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审议、通过理事会、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证券交易所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决定证券交易所的其他重大事项。

会员包括股票经纪人、证券自营商及专业会员。股票经纪人主要指佣金经纪人,即专门替客户买卖股票并收取佣金的经纪人。交易所规定只有会员才能进入大厅进行股票交易。因此,非会员投资者若想在交易所买卖股票,就必须通过经纪人。

扩展资料

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是为证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并对证券交易进行周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为证券交易顺利进行提供一个稳定、公开、高效的市场。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施自律管理的法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易所市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交易所

我国证券交易所有哪些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会员制,一种是公司制。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证券公司等证券商组成,只有取得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之后,证券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参加交易。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强调自治自律,自我管理,会员向证券交易所承担的责任仅以缴纳会费为限。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收取的费用较低,证券商和投资者的负担相应地也较轻。在发生交易纠纷时,证券交易所不负赔偿责任,由会员和买卖双方自己解决。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由银行、证券公司等作为股东组成,其组织结构和有关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均以公司法的规定为准。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证券商的负担较重,而且因其主要收入来自成交额佣金,为增加证券交易所自身的利益可能会人为制造证券投机行为,或者推波助澜,扰乱证券市场。

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为保证证券市场健康、稳健发展,依照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目前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的事业法人。

香港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大致可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并以盈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一个由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团体。

证券交易所与每个投资者都息息相关,不管是作为公司在此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还是投资者买卖股票都需要证券交易所作为桥梁。不同的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会有所不同,这也会影响到证交所的经营服务模式。

拓展资料: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1. 公司制,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要由银行和证券公司组成,而且券商的负担会比较重。这种类型的交易所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运营,在有些时候会为了佣金收益认为制造证券投机机会,扰乱市场。

2. 会员制,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它的会员主要是证券公司,取得会员资格的券商才能在交易所进行交易。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特别强调会员的自律管理,会员承担的责任仅仅以缴纳的会费为限,而且费用也比较低。同样的,当券商和股民发生纠纷时,交易所也不承担责任。

我国的两大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都是采取的会员制,性质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会员制的事业法人,这是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相适应的。而相对的,香港证券交易所则是一家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并已经上市。

证券交易所有哪些组织形式?

1.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证券公司等证券商组成,只有取得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之后,证券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参加交易。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强调自治自律,自我管理,会员向证券交易所承担的责任仅以缴纳会费为限。 由于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收取的费用较低,证券商和投资者的负担相应地也较轻。 在发生交易纠纷时,证券交易所不负赔偿责任,由会员和买卖双方自己解决。

2.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由银行、证券公司等作为股东组成,其组织结构和有关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均以公司法的规定为准。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证券商的负担较重,而且因其主要收入来自成交额佣金,为增加证券交易所自身的利益可能会人为制造证券投机行为,或者推波助澜,扰乱证券市场。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健全融资融券交易机制,拓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金和证券来源,规范转融通业务及相关活动,防范转融通业务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转融通业务,是指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第三条 从事转融通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四条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稳健开展转融通业务。第五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依法对证券金融公司及其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证券金融公司第六条 证券金融公司根据国务院的决定设立。证监会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履行审批程序。第七条 证券金融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60亿元。

证券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为实收资本,其股东应当用货币出资。第八条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公司章程,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规范运作。第九条 证券金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应当经证监会批准。第十条 证券金融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服务;

(二)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监控;

(三)监测分析全市场融资融券交易情况,运用市场化手段防控风险;

(四)证监会确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 证券金融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资本、股东、住所、职责范围,制定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设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经证监会批准。第三章 业务规则第十二条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和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

转融通专用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拟向证券公司融出的证券和证券公司归还的证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委托证券金融公司持有、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证券;转融通证券交收账户用于办理证券金融公司与转融通业务有关的证券结算。第十三条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开立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和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

转融通专用资金账户用于存放证券金融公司拟向证券公司融出的资金及证券公司归还的资金;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用于记录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证券金融公司因向证券公司转融通所生债权的资金;转融通资金交收账户用于办理证券金融公司与转融通业务有关的资金结算。第十四条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了解证券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范围、财务状况、违约记录、风险控制能力等,并以书面和电子的方式予以记录和保存。第十五条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建立客户信用评估机制,对证券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和调整对证券公司的授信额度。第十六条 证券金融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约定转融通的资金数额、标的证券的种类和数量、期限、费率、保证金的比例、证券权益处理办法、违约责任等事项。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制定转融通业务合同标准格式,报证监会备案。第十七条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证券金融公司向证券公司转融通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转融通的期限,自资金或者证券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证券金融公司可以与证券公司对转融通标的证券暂停交易、终止交易和其他特殊情形下转融通期限的顺延或者缩短作出约定。第十八条 证券金融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宏观政策,根据市场状况和风险控制需要,确定和调整转融通费率和保证金的比例。第十九条 证券金融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转融通业务合同后,应当根据证券公司的申请,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其开立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

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是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委托证券金融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是转融通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用于记载证券公司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

证券金融公司可以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清算、交收结果等,对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和转融通担保资金明细账户内的数据进行变更。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是什么

纽约证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NYSE)位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百老汇大街18号,在华尔街的拐角南侧,是纽约的一个证券交易机构。

2006年6月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宣布与泛欧证券交易所合并组成纽约证交所-泛欧证交所公司(NYSE Euronext)。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上市公司总市值第一(2009年数据),IPO数量及市值第一(2009年数据),交易量第二(2008年数据)的交易所。在2005年4月末,NYSE收购全电子证券交易所(Archipelago),成为一个盈利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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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有哪些组织形式

在我国有四个证券交易所:

①上海证券交易所

②深圳证券交易所,

③香港交易所,

④台湾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会员制、公司制种。

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在法律上又分为法人与非法人会员制交易所两种。

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交易所为非盈利性质的组织。非法人的证券交易所由各证券商自愿结组成,类似协会的性质,加人证券交易所的单位或经纪人即为其会员。

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会员单位共同负担交易所的费用。这类证券交易所只允许具有会员身份证券商的经纪人进人交易现场,参加各种证券买卖,是必不可少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优点: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由会员一单位共同经营,会员单位采取自我管理,严格执行法规、纪律,抑制不法行为谋取私利,保护公众利益,会员单位在交易所内交易的佣金及交易费用等一般比较低,能够有效地吸引大量证券买卖在交易所内进行,相应地减少了许多场外交易,黑市交易。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缺点:

会员单位参与证券买实,相互之间谋合联手交易,就很难避免一些在法律范畴内的不公平性;会员单位在证券交易中,容易形成垄断性,影晌公平竞争的环境。

公司制交易所是由投资者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提供交易场地、设施及相应管理服务人员,在政府及其他主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下,吸引各类证券商或经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交易所则收取证券成交的手续费,是要特别注意注意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会员制与公司制交易所的本质区别是: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盈利为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会员制交易所则是非盈利性质的。经营证券交易所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所证券买卖。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任董事组成董事会,并在股东中选聘其经营监察人,随时监督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以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主要优点是:公司本身不直接参与证券买卖,而且任何股东及其职员都不能担任交易所的中介人员。这样,可使交易所在证券买卖中保持中立地位,有效地保持证券交易的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缺点: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盈利性质决定了其主要目的是尽可能多地抽取佣金,而在其场内交易的双方经纪人或证券商都想尽量减少付出佣金。这种对立可能会人为地造成证券投机或者在买卖中搞虚假行为,扰乱证券市场的公正交易,也可能私下议定成交,进行场外交易。

目前,我国成立的证券交易所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组织机构均为会员制性质的,并且都是非盈利性质的事业法人。其宗旨是不断完善证券交易制度,加强证券市场的有效管理,促进我国证券事业的发展,同时维护国家、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网易问吧金融专家、国家职业高级黄金投资分析师--张尧浠

原文链接:http://www.jingke.org/news/show-128941.html,转载和复制请保留此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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