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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 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回购权安排及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的公告发酵床制作

   日期:2023-05-12     浏览:58    评论:0    
核心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容概述: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容概述: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参股公司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秋网络”)将调整其A轮交易中的回购权安排,取消歌力思就百秋网络A轮交易承担的回购义务,完成后,歌力思将对百秋网络的股权不再承担任何回购义务。同时,百秋网络将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歌力思实际持有百秋网络的股权比例及对应享有的财务收益比例不受此安排影响。

● 风险提示:本次事项存在多个相关方,事项成功有赖于各方履约及密切合作,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履行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回购权安排及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的议案》,同意百秋网络调整其A轮交易中的回购权安排,取消公司就百秋网络A轮交易承担的回购义务,同时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同日,公司与百秋网络等各方签署了《有关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歌力思与百秋网络的过往交易情况

(一)2016年歌力思收购并控股百秋网络

2016年,以人民币3.7亿元作为对百秋网络的整体估值,公司以人民币27,750万元的价格自刘志成、胡少群、赵玲、邱玉洪处合计收购了百秋网络75%的股权,成为了百秋网络的控股股东。公司于2016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5%的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交易完成后,百秋网络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

(二)2019年歌力思出售部分百秋网络股权,百秋网络变为公司参股公司

2019年12月12日,歌力思与刘志成、胡少群、赵玲、邱玉洪、上海百秋帕特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红杉璟睿(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解百”)、宁波保税区峰上观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峰尚”)、深圳市智诚东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诚”)、上海爱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A轮投资人”)在上海签署了《有关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暨股权转让协议》及一揽子协议,约定:(1)刘志成、胡少群、赵玲、邱玉洪及员工持股平台以人民币16.279万元认购百秋网络人民币16.27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折算对应A轮交易后百秋网络的14%股权。(2)红杉以人民币15,000万元认购百秋网络人民币16.611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折算对应A轮交易后百秋网络的12.5%股权。(3)A轮投资人以人民币34,430万元为对价向歌力思购买其持有的百秋网络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38.1229万元及其附有的全部权利及义务,折算对应A轮交易后百秋网络的28.69%股权(以下合并简称“A轮交易”)。

展开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内容概述: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力思”)参股公司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秋网络”)将调整其A轮交易中的回购权安排,取消歌力思就百秋网络A轮交易承担的回购义务,完成后,歌力思将对百秋网络的股权不再承担任何回购义务。同时,百秋网络将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歌力思实际持有百秋网络的股权比例及对应享有的财务收益比例不受此安排影响。

● 风险提示:本次事项存在多个相关方,事项成功有赖于各方履约及密切合作,能否最终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履行程序: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整回购权安排及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的议案》,同意百秋网络调整其A轮交易中的回购权安排,取消公司就百秋网络A轮交易承担的回购义务,同时设置差异化表决权安排。同日,公司与百秋网络等各方签署了《有关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歌力思与百秋网络的过往交易情况

(一)2016年歌力思收购并控股百秋网络

2016年,以人民币3.7亿元作为对百秋网络的整体估值,公司以人民币27,750万元的价格自刘志成、胡少群、赵玲、邱玉洪处合计收购了百秋网络75%的股权,成为了百秋网络的控股股东。公司于2016年8月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5%的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交易完成后,百秋网络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如下:

(二)2019年歌力思出售部分百秋网络股权,百秋网络变为公司参股公司

2019年12月12日,歌力思与刘志成、胡少群、赵玲、邱玉洪、上海百秋帕特尼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员工持股平台”)、红杉璟睿(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解百”)、宁波保税区峰上观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峰尚”)、深圳市智诚东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诚”)、上海爱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A轮投资人”)在上海签署了《有关上海百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暨股权转让协议》及一揽子协议,约定:(1)刘志成、胡少群、赵玲、邱玉洪及员工持股平台以人民币16.279万元认购百秋网络人民币16.27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折算对应A轮交易后百秋网络的14%股权。(2)红杉以人民币15,000万元认购百秋网络人民币16.611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折算对应A轮交易后百秋网络的12.5%股权。(3)A轮投资人以人民币34,430万元为对价向歌力思购买其持有的百秋网络注册资本共计人民币38.1229万元及其附有的全部权利及义务,折算对应A轮交易后百秋网络的28.69%股权(以下合并简称“A轮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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